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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经验”强药改,妙“策”回春惠万民
项目类型:创新创效   | 浏览次数:722


项目简介



项目背景
(一)药品采购领域较为混乱

长期以来,药品采购过程中普遍存在价格虚高、回款不及时、供应不稳定等诸多问题,直接加重了群众就医负担,且“药价虚高”与“医药腐败”互为因果,严重冲击着医药行业生态,成为“医改”过程中亟需解决的问题。

(二)全面实行药品GPO集团采购新模式

2019年6月,清远市医疗保障局开始运作以来,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刻认识新时代医保工作新要求,切实担起新使命,把药品集团采购作为“三医”联动改革的突破口,采取强有力的措施全面推行药品集团采购新模式,清远市的医疗机构药品采购均需在广州药品集团采购平台(以下简称广州GPO平台,为清远主平台)或广东省药品交易中心(为清远辅助平台)完成。

在全面推行药品集团采购新模式过程中,清远市医疗保障局在深入调研、多方论证、广泛征求意见基础上,积极探索,敢于创新,在全国率先建立医疗机构引入银行担保机制,并采取了增拨药品采购周转金、纳入诚信管理体系、与医保基金年终清算考核正相关结算等多项创新性举措,形成药品集团采购领域的“清远经验”。


创新亮点
(一)机制创新:全国率先建立“银行担保”机制

改革前,医疗机构普遍存在拖欠药款的情形,侵害了药品配送企业的利益,甚至局部形成“医院拖欠药款,药品配送企业拒绝配送”的恶性循环,严重影响药品采购行业的购销生态。

清远市医疗保障局积极作为,敢于创新,创造性地建立了银行担保的工作机制,并在广州GPO平台上构建了“采购担保一体化”体系:各医疗机构自主选择一家银行作为其担保银行,并与药品交易平台共同签订三方协议,医疗机构在采购药品后如出现资金困难,不能按时支付药款的情形,将触发担保银行先行代付药款的机制。

2020年6月,清远市引入担保银行机制作为经验材料被广东省委每日汇报采用,并被《南方+》、《羊城晚报》、《广州日报》等各大媒体广泛报道,广州GPO平台在广州市也积极推广“清远经验”。

(二)制度创新:奖惩分明,激励和约束措施并举

1.预付药品采购周转金,正向激励银行担保机制的实施。充分发挥医保基金正向激励作用,凡医疗机构与担保银行、药品交易平台签订三方协议的,可申请预拨一个月的药品采购周转金,以减轻医疗机构资金压力。

2.深化医保结算支付方式改革,药品集团采购率、线上支付率与年度医保基金清算直接挂钩。对各医疗机构药品集团采购率和线上支付率情况进行年度考核,实行医保基金与药品平台采购考核正相关的结算模式。医疗机构药品集团采购率、线上支付率未达要求的,将相应减少其年度医保基金结算总额,从而约束和规范医疗机构药品集团采购行为。

3.纳入诚信管理体系。各药品配送企业主动公开作出履约信用承诺具体内容,并明确如果出现违约情形,将自愿接受有关违背承诺情况通报和公示,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三)监管创新:数据共享,全流程实时监控

一是药品采购实现“线上一键下单”。药品下单、配送、验收、结算全流程均在平台操作,采购信息均在线上记录,信息完整可溯。二是数据共享,全流程实时监控。实现药品线上采购信息数据共享和全流程监管。结合大数据分析技术,对采购信息进行实时监控。

(四)难点突破:实现短缺药的平价稳定供应

一是定期组织短缺药品报价。每季度组织各药品配送企业对各批次国家短缺药品进行报价,并要求报价不得高于广州GPO平台挂网的参考价格,且为本企业在广东地区的最低价。二是信息公开挂网。将各药品配送企业及其最低报价信息在广州GPO平台公开挂网,供各医疗机构自主选择采购。三是协议约束。要求药品配送企业签订并执行协议,在清远市范围内为医疗机构提供无差别配送服务。

2021年6月,清远市短缺药的供应模式已被清远市政府作为经验做法类材料上报至广东省政府。


主要做法



成果成效
(一)保供应

实施药品集团采购后,医疗机构药款及时支付率大幅提高,药品配送企业配送速度明显加快,有效保障了清远市药品的供应。

目前,清远市在广州GPO平台采购药品的医疗机构达181家,均与担保银行、药品交易平台签订了三方协议。改革前清远市仅约10家医疗机构能及时支付药款,现提高到160多家医疗机构能及时支付药款,及时支付率提高约16倍;药品配送企业配送速度也从改革前的数天至数月配送甚至不配送的不稳定状态,转变到现在均能在24小时内响应订单,在48小时内完成配送。

截至2021年7月,相关银行已为各医疗机构提供了约18.5亿元的担保额度,由广州GPO平台自动推送信息给医疗机构和担保银行,触发由担保银行代医院支付药款约4千万元,同时清远市医保基金预拨给医疗机构的周转金达1.2亿元,既保证了医疗机构按时支付药款和药品配送企业的权益,又极大地优化了清远市药品流通领域的营商环境,进而保障群众“有药可用”。

(二)降药价

实施药品集团采购后,清远市多种药品均不同程度降价,有效扭转药价虚高的局面,切实减轻人民群众就医负担。

2020年清远市定点医疗机构采购药品总金额约16亿元,药品平均降价12.29%,直接为广大患者节省药费支出约2亿元。

对比清远市一家大型三甲医院在2020年5月与2020年2月前在主平台和辅助平台采购的同厂家、同规格、同包装的752个药品数据,占比63.56%的478个药品实现降价。

一些群众常用药降价明显,如高血压用药坎地沙坦酯(8mg14片/盒)价格从原来的每盒55.3元降至3.69元,降幅93.33%;短缺药注射用尿激酶(10万单位)从2890元降至1950元,降幅达32%。

2020年5月,《广州日报》《南方+》对清远市药价下降的情况进行了重点报道。

(三)强监管

基于大数据开展智能化实时监管,医保监管人员从以前需到各医疗机构进行现场检查转变为现在的线上“一键核实”,监管覆盖面达100%,而且监管数据真实可靠,实现了从粗放式管理向精细化、标准化管理的转变。

(四)促廉政

通过优化医疗机构药品采购、配送途径,规范药品购销秩序,确保药品采购在阳光下运行,堵塞廉政风险漏洞,完善医药购销领域廉政风险防控机制,有效净化了行业风气。

清远市医疗保障局立足实际,敢于创新,形成了药品集团采购领域的“清远经验”,有效地解决了群众“用药难、用药贵”的难题。2021年2月,省医疗保障局党组书记、局长肖学在全省医疗保障工作会议上指出“清远市创新模式,建立医疗机构引入担保银行等药品集采机制,提高医疗机构回款效率,积极解决偏远山区基层药价高、配送难问题”;近一年来,省、市的政务信息和有关媒体也多次肯定和报道清远市药品集团采购的成功经验,“清远经验”得到了清远市政府和广东省医疗保障局的充分肯定,同时也为其他地区提供了详尽现行的实践经验。

“十四五”时期,深化医改仍是医疗卫生事业的“主攻”方向。清远市医疗保障局将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继续加大医保改革力度,常态化制度化开展药品集中带量采购”等重要论述,在改革创新、攻坚克难过程中,不断充实和丰富“清远经验”,为清远市医疗保障事业健康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支撑和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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