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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实绩计分制
项目类型:岗位创新   | 浏览次数:566


项目简介



项目背景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先后多次对干部考核工作作出重要论述,提出一系列新要求,强调要建立“系统完备、科学规范、有效管用、简便易行”的干部考核评价制度,并创造性提出了“考察识别干部,功夫要下在平时”的工作要求。他强调,要把研究人和研究事结合起来,避免从抽象到抽象,凭感觉下结论。

2018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意见》,《意见》强调,要落实好干部标准,大力选拔敢于负责、勇于担当、善于作为、实绩突出的干部,鲜明树立重实干重实绩的用人导向。要体现差异化要求,合理设置干部考核指标,完善干部考核评价机制,改进考核方式方法,充分发挥考核对干部的激励鞭策作用。

按照相关指导精神,国家税务总局中山市税务局结合工作实际,聚焦“如何实现同层级公务员组织绩效成绩精准挂钩”的问题,积极探索、创新实施“工作实绩计分制”考评模式。

目前税务系统个人绩效成绩主要包含三大块,分别是内部评价、外部评价和组织绩效挂钩。内部评价主要来自部门领导、同事的主观评价,外部评价主要来自纳税满意度调查得分,组织绩效挂钩是指个人挂钩单位组织绩效成绩,该项挂钩采取同部门同层级人员挂钩比例固定的挂钩方式,例如同部门科员的组织绩效挂钩比例都是10%,导致最终组织绩效挂钩得分相同,无法区分个人对单位工作的贡献度。间接导致个人绩效成绩差异主要来源于领导评价,而领导评价也存在凭感觉下结论的情况。

为此,中山税务提出工作实绩计分制考评方法,通过对个人工作开展计分制考评,得到个人差异化的“贡献系数”,将贡献系数应用到原个人绩效与组织绩效挂钩公式中,计算出差异化的组织绩效挂钩得分。


创新亮点
计分制考评流程如下图:

1.工作分类,合理科学涵盖。

为方便开展计分制考评,结合工作任务特点,将工作任务分为“组织绩效类工作”“重点事项类工作”“单位职能类工作”三类。“组织绩效类工作”为承接上级组织绩效指标,“重点事项类工作”为本单位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单位职能类工作”为岗责说明书列明的工作任务。

2.工作分解,落实责任到人。

将三类工作涵盖的所有工作事项定责分解到人,明确个人工作承接比例。通过定责分解,为计分制考评工作奠定坚实基础。

3.量化计分,工作定量计算。

针对不同类别的工作任务,采取不同的计分依据和计分倍数进行量化计分,形成各项工作的计分分值,计分分值乘以个人承接比例,得到该项工作个人得分,汇总所有工作得分得到个人计分制成绩。

4.成绩换算,结果更趋合理。

对部门内同层级干部计分制成绩按照计分制成绩高低排序,换算形成差异化的组织绩效挂钩得分,反映干部对单位组织绩效目标实现的贡献度差异,实现组织绩效和个人成绩精准挂钩。

换算过程中,引入“贡献系数”概念,将计分制成绩换算得到个人贡献系数,再将单位组织绩效成绩乘以个人贡献系数,得到个人组织绩效挂钩得分。同时为将组织绩效挂钩得分差异控制在一定范围,以上级评价得分权重为标准,预先设定“贡献系数”上、下限,确保组织绩效挂钩得分与相关评价得分影响力相均衡。

以税务系统数字人事中的科员为例,首先设定部门其他人员贡献系数上下限;其次是将部门其他人员按计分制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再将个人计分制成绩通过换算公式换算为个人贡献系数;最后将贡献系数乘以单位组织绩效成绩,得出个人组织绩效挂钩得分。 换算公式和举例如下:

5.现有考评模式的完善。

一是突出导向性。针对不同类别工作任务,采取不同的计分倍数,工作任务对组织绩效贡献度越高,其计分倍数越高,则该类工作得分在个人计分制成绩中权重占比越大,将组织绩效指挥棒作用延伸到个人绩效。

二是控制差异性。组织绩效挂钩得分来源于个人贡献系数乘以单位组织绩效成绩,个人贡献系数的差异直接决定同单位干部组织绩效挂钩得分的差异。因此通过限定贡献系数上下限,可以有效控制组织绩效挂钩得分的最大差异,确保组织绩效挂钩得分与相关评价得分影响力相均衡。

三是反映客观性。习总书记强调在全国组织工作会议上强调,“要把研究人和研究事结合起来,避免从抽象到抽象,凭感觉下结论。”计分制考评从工作实绩出发,采取对事不对人评价方式,明确每项工作得分标准,通过评价工作实际完成情况,换算得到个人计分制成绩,让事实说话,用实绩检验,形成明确的考核结果,避免主观评价结果与工作实绩不符的情况。

(因界面原因,有个别图片无法显示,详情可见附件。)


主要做法



成果成效
1.“工作实绩计分制”的主要成效:

(1)工作落实的“好抓手”。计分制将个人工作实绩与个人绩效成绩精准关联,把组织绩效压力有效传导到个人,为领导干部实现组织绩效目标提供了有力抓手,有效解决工作落实“不作为”现象。

(2)干部激励的“好措施”。从干部管理角度看,计分制影响干部个人的评先评优,乃至干部的晋升,使得干部干好干坏不一样,有助于激励干部工作积极性。

(3)领导评价的“好参考”。计分制考评结果作为个人工作实绩的真实反映,提供同单位同层级干部数字人事组织绩效挂钩得分的量化比较,以数字化形式直观展现公务员日常工作成果,为领导或上级部门的相关评价提供完整数据参考。

(4)建立了对事不对人的评价机制,通过考核工作完成情况,获得个人相对客观的成绩。在年初,对每项工作按照工作目标制定分档评价标准,年终考核时根据工作完成情况对标各档次标准,获得个人工作得分。从而在平时考核中,更加注重考核工作实绩。

2.“工作实绩计分制”已取得的成果:

(1)2019年5月26日,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伍关兴副局长对《中山市局推出“积分制”考评模式 实现组织绩效个人职责精准挂钩》报告作出肯定性批示。

(2)2019年9月,团队成员到北京参加全国数字人事(个人绩效)培训班,“工作实绩计分制”作为广东税务创新案例在会上作经验介绍,相关调研报告作为公务员绩效管理案例重要组成部分报送中组部,并获得中组部公务员绩效管理课题调研二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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